【新唐人2012年9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20日電)含牛肉的包裝食品今天起應清楚標示牛肉產地,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全國稽查114家包裝食品業者,都符合規定。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自9月12日起對販售含牛肉的散裝食品場所、供應含牛肉餐食飲食場所,須依規定標示牛肉原料原產地(國)。20日起生產製造含牛肉的包裝食品(如牛肉乾、牛肉泡麵等),須清楚標示牛肉原料來自於哪個國家。
食藥局區管中心主任潘志寬表示,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共稽查114家販售含牛肉或牛可食部位包裝食品業者,均符合規定。
潘志寬說,12日至今共稽查8434家,合格8364家,合格率約99%;不合格者共70家,其中6家是散裝食品、64家是供應飲食場所,已要求業者限期改正。
潘志寬說,未依規定標示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呼籲還沒有依規定標示牛肉原產地的業者儘速標示,以免受罰。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自9月12日起對販售含牛肉的散裝食品場所、供應含牛肉餐食飲食場所,須依規定標示牛肉原料原產地(國)。20日起生產製造含牛肉的包裝食品(如牛肉乾、牛肉泡麵等),須清楚標示牛肉原料來自於哪個國家。
食藥局區管中心主任潘志寬表示,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共稽查114家販售含牛肉或牛可食部位包裝食品業者,均符合規定。
潘志寬說,12日至今共稽查8434家,合格8364家,合格率約99%;不合格者共70家,其中6家是散裝食品、64家是供應飲食場所,已要求業者限期改正。
潘志寬說,未依規定標示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呼籲還沒有依規定標示牛肉原產地的業者儘速標示,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