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強制上門推銷:處罰高達5萬

2012年10月01日大洋洲
【新唐人2012年10月1日訊】(新唐人記者黎澳澳大利亞編譯)澳洲助理財政部長戴維·白普理(David Bradbury)表示聯邦法院已經證實:根據澳大利亞消費者保護法(ACL),已經開始強有力的保護消費者的權利, 避免強制性的挨戶式敲門(door-to-door )銷售侵擾。

澳大利亞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ACCC)對兩個能源零售商:鄰裡能源 (Neighbourhood Energy) 和澳大利亞綠色信貸 (Australian Green Credits) ,提起了訴訟。法院發出總額100萬澳元的罰款。調查結果顯示,這兩家公多次違反ACL,包括沒有離開大門上的掛著「不要敲門」標幟的消費者的家中。

白普理先生說「這起案件是消費者的一個重要的勝利,是對澳大利亞消費者保護法的尊重,對肆無忌憚的挨戶強制銷售的懲戒 。根據ACL,如果主人提出要求,上門銷售的人員必須離開消費者的處所 。」

「如果不這樣做是違反法律的。這一決定明確指出:』不要敲門』標幟就構成要求離開的警示。如果挨家上門銷售人員敲了顯示一個「不要敲門」的消費者家裡的門,他們就違法了,可能被判處高達50,000美元的罰款。」

澳洲政府於2011年1月1日推出了「澳洲消費者法」,這是澳大利亞最重要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改革,使消費者和企業同樣享有的權利和責任。

ACCC已經製作了一個手冊指南——《咚!咚!誰呀?》, 消費者可以在網站上瞭解自己的權利。以及不敲「的標籤,幫助消費者避免不必要的上門推銷騷擾。 如要索取本手冊或標籤,消費者可以訪問的ACCC的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