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下午執行友寄驅逐出境

2012年10月05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0月5日訊】(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5日電)日籍人士友寄隆輝踹踢林姓運將案,移民署今天表示,下午把友寄帶往桃園機場搭華航班機遣返日本,執行驅逐出境手續。

友寄隆輝踹踢林姓計程車運將,觸犯中華民國刑法傷害罪案,經台灣高等法院於8月維持一審認定,駁回檢方上訴,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4年,並於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台北地檢署今天上午10時再傳友寄到案,並依保安處分執行法第74條之1的規定予以「驅逐出境」,代替保護管束處分。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指出,由於友寄隆輝沒有中華民國國籍,在台也沒合法居留外僑身分,移民署台北市專勤隊接案後,即依移民法令相關規定,下午將把友寄帶往桃園機場搭中華航空傍晚5時30分班機遣返日本,執行驅逐出境手續。

移民署表示,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8條及「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在台已有犯罪紀錄的友寄隆輝,未來10年內難再回到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