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修法地方財源增438億

2012年10月10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0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0日電)財政部今天表示,財劃法修法後,地方政府可獲配財源將再增加438億元,預估平均自有財源占歲出比例提升10個百分點以上。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1日邀財政部長張盛和等報告「5都(新北市、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與高雄市)改制後,各直轄市組織、功能與業務調整相關之人事、社福等各項支出變動狀況及獲配財源情形;目前各直轄市、縣市財政狀況及預估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前後獲配財源情形」。

根據財政部9日送到立法院的報告指出,當前地方政府財政概況,財政長期失衡與債務負擔沉重,自有財源無法配合支出成長,以100年度地方自有財源占歲出比例來看,直轄市平均為64%、縣(市)平均僅為47%,由於自有財源偏低,地方高度仰賴補助款挹注。

財政部說,100年度地方政府補助收入占整體歲入比例達39%,亟待改善。

「歲出規模大幅成長」方面,財政部報告指出,地方政府普遍存在龐大人事費用問題,總計有13縣市自有財源不足支應人事費,造成地方財政僵化,影響施政推動。

「債務負擔」部分,財政部表示,101年8月底止,地方未償債務餘額實際數為新台幣6446億元,雖未超過法定債限8%,但仍有宜蘭縣、苗栗縣及新竹市長期債務比例超限,另有7縣市瀕臨債限。

財政部說,行政院版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後,地方政府可獲配財源將再增加438億元,預估地方政府平均自有財源占歲出比例可由60%提升至少10個百分點以上。

財政部表示,中央、地方稅收占總稅收比重將從現行7比3調整為6比4。財劃法修正通過前,因應地方改制需要、合理保障地方財源,財政部除會同行政院主計總處研擬因應機制,由行政院主計總處透過擴增一般性與專案補助款規模實質協助地方財務需要。

相關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