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前高官涉貪案 延明年1月審

2012年10月12日港澳
【新唐人2012年10月12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顯申香港12日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前高官與大房地產商的貪污案,今天在法院開庭審理。法庭接納控方申請,將案件延後到明年1月25日審理,5人獲准以原有的條件保釋。

港府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董事局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前香港交易所高級總裁關雄生等5人,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及提供虛假資料等罪名涉及的貪污案,再度在法院審理。

法庭接納控方申請,由於控方要到海外搜證,將案件延後到明年1月25日再審,5人獲准以原有的條件保釋,但要沒收旅遊證件。

控方在庭上表示,會聘請英國1名律師出任檢控官。

郭炳聯的代表律師提出,希望這名律師屆時能夠覆核有關控罪。但控方說,之前已徵詢過這名大律師的意見,才定出控罪。

控狀中指出,許仕仁自2000年起的9年間,先後藉著政務司司長等公職身分,收受包括貸款、現金和顧問合約等的利益,涉及款項3400萬港元(約新台幣1億2817萬元)。郭炳江及郭炳聯涉嫌提供利益超過1700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