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免簽待遇屬全民成果

2012年10月18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0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17日電)外交部今天說,近年來政府爭取各國給予中華民國免簽待遇取得重大突破,這是政府努力、民眾素質受到國際肯定的共同成果。

外交部晚間透過新聞稿呼籲民眾以正面的心態,珍惜並享受129個國家與地區給予中華民國尊嚴的免(落地)簽證待遇。

針對部分人士質疑台灣獲得的免申根簽證待遇目前只是「半套免簽」,與日本、韓國所獲得的「全套免簽」不同。

外交部對此澄清,歐盟目前給予全球42個國家一致性的免申根簽證措施,使各國民眾無需辦理簽證,即可在每6個月期間內於申根國家累計停留至多90天,其內容完全相同。中華民國是從去年1月11日起適用,並享有與其他41個國家相同的免申根簽證待遇。

有關日本及韓國民眾在歐洲旅遊90天後,可以留學或繼續旅遊名義直接在德國申請新簽證或延長簽證一事,外交部說,這項安排並不在歐盟免申根簽證規範範圍內,也不是對所有42個國家一體適用。

外交部說明,歐盟將免申根簽證入境期滿後,能否續留交由各申根會員國自行決定,而德國就是與日本及韓國經由雙邊協議另外達成這項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