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查購電 立委限期 3個月

2012年10月18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0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8日電)針對台電與民間電廠購電爭議,公平會調查已列急要案件,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表示,急要案件調查時間要3到6個月。但是立委提案通過,要在3個月內調查有結果。

台電公司與星能、森霸、國光及星元等民營電廠(IPP)購電費率,日前召開協處會議,但IPP業者仍以唯恐觸犯背信罪及董事會未通過等說法,拒絕接受經濟部所提協處方案。

媒體報導,公平會委員孫立群日前證實,民營電廠聯合行為案已經立案,並且成公平會「重要」、「優先」調查的案件。

孫立群指出,公平會調查聯合行為,是指同處競爭關係的企業,此案調查對象僅限於民營電廠,不包含台電。

吳秀明今天赴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公平交易委員會業務報告。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國民黨立委楊瓊瓔等人都關心,公平會調查民營電廠聯合行為的進度。楊瓊瓔還詢問,公平會調查要多久的時間,應該要在短期之內有結果。

吳秀明表示,調查民營電廠案子約10天之前立案,一般急要案件調查時間是3到6個月。

經濟委員會決議,公平會必須在3個月內調查有結果。

吳秀明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盡量達成委員會的決議要求,在他任期內(至明年1月底)會有結果。若無法達成也會向立院說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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