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中心:應收延修生學雜費

2012年10月21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0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何孟奎台北20日電)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近10年大專院校延修生增加2萬多人,應收取延修生學雜費,以免影響高教資源運用效益。

預算中心對教育部10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指出,大專院校延修生從90學年度3萬169人到100學年度已增到5萬4082人;延修生人數以學士班4萬1988人最多,依次為碩士班8361人、專科班3113人及博士班620人。

報告指出,延畢原因如果是跨領域學習,如雙主修或修輔系尚屬可行,但若為逃避兵役或延緩就業壓力,不但造成高等教育人才不願如期畢業以進入社會貢獻所學,也將影響高教資源運用效益。

預算中心說,現行大專院校對每學期修習課程9學分以下僅收學分費,但延修生仍使用圖書館、儀器及各項設施;為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及考量學校營運成本,教育部應督促各大專院校研議對延修生收取學雜費,避免高等教育延修形成風氣,不利高教資源運用效益。

曾任台灣戲曲學院教務長的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陳碧涵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許多延修生是為逃避就業問題,但一樣使用圖書館與設備,只收學分費不合理,應有配套機制,如依修習學分數收取等比例學雜費。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邱志偉說,應了解延修生動機,如果動機不良,應研擬制衡機制;如果延修生是為延緩就業壓力,那他贊成對延修生收學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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