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準則協商 外交部籲邀台

2012年10月30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0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30日電)外交部今天表示,中華民國對於南海議題願積極參與相關對話,呼籲周邊國家邀台灣參與「南海各方行為準則」協商,共同促進區域和平發展。

外交部亞太司副司長周穎華上午在例行記者會接受媒體提問表示,對於南海議題,任何沒有包括中華民國參與的諮商結論,外交部表示遺憾,敦促各國將台灣納入協商的對象。

東協峰會在今年11月中旬舉行,周穎華說,預期有1、2個國家將針對「南海各方行為準則」(COC)提出各自的版本,但還未進行到諮商階段,外交部將密切觀察注意。

周穎華強調,中華民國是實質有效占領太平島和附近島礁,並擁有主權,對於其他聲索國的主張不予承認。

他說,中國大陸對南海各方行為準則與各聲索國採取個別雙邊諮商作法,中華民國政府一向秉持「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基調處理南海爭端。

他表示,中華民國願積極參與相關對話,呼籲周邊國家邀台灣參與「南海各方行為準則」協商,共同促進區域和平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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