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類油漆 12月起強制檢驗

2012年10月30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0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林孟汝30日電)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天表示,12月1日起,國內產製或進口的5種油漆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及標示,將列為應檢驗品目,須經檢驗合格標示商品安全標章,才可陳列販售。

近年來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汙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的議題,廣為世界各國重視。

標檢局指出,一般塗料(俗稱油漆)中因使用有機溶劑含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具危害性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可能引起個體免疫失調,影響中樞神經系統功能,出現頭暈、頭痛、嗜睡、無力、胸悶等症狀;還可能影響消化系統,出現食慾不振、噁心等不適,會對環境及人體造成直接或間接危害。

標檢局將自12月1日起,依據國家標準檢驗CNS 601「調合漆(合成樹脂型)」、CNS 606「瓷漆」、CNS 2070「乳化塑膠漆」、CNS 4940「水性水泥漆」、CNS 8144「溶劑型水泥漆」等5種產品,檢驗合格產品上會標示商品安全標章。

標檢局呼籲業者,應生產或進口符合規定油漆,同時提醒消費者盡量選購包裝上標示資訊清楚、詳細的商品。

另外,標檢局建議消費者,盡量選購水性產品(如水性水泥漆等),若一定要使用油性油漆產品時,最好由專業人員施工,並配戴口罩。同時,場所應有良好通風,施工完畢後,通風至溶劑揮發蒸氣全部蒸發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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