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30日電)南投縣竹山鎮農會一名會員代表受賄後,最近向檢調自首,舉發理事長莊新河涉嫌行賄,檢方今天依違反農會法起訴莊新河。
南投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民國98年2月竹山鎮農會第16屆農會會員代表及理、監事選舉時,莊新河為掌握會員代表席次,支持其所屬派系成員當選農會理事,由其太太交付新台幣20萬元向會員代表莊振源行賄,要求支持莊新河等人。
莊新河除要求對方配合爾後的派系運作,並當場要求莊振源預先簽立「農會會員代表辭職書」,以擔保日後會依約履行承諾。
竹山鎮農會今年4月召開代表大會補選監事,莊新河因莊振源不再配合派系運作,將莊振源先前簽立的「辭職書」置於農會信箱,會務人員收文登記後,由總幹事及莊新河核章判行同意辭職,並電話通知莊振源已辭職生效,不用再來開會。
莊振源因無辭職意願且堅持報到開會,雙方在會場上爭執僵持,由列席會議的南投縣政府科長裁定莊振源仍具農會代表資格,可以參加會議。
會後,莊振源不滿莊新河擅自將預立的「辭職書」遞出,企圖讓他喪失代表資格,因而向檢調單位自首,揭發賄選行為。
南投檢方將莊新河及其妻列為共同被告偵辦,依違反農會法期約賄選罪將兩人起訴。
南投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民國98年2月竹山鎮農會第16屆農會會員代表及理、監事選舉時,莊新河為掌握會員代表席次,支持其所屬派系成員當選農會理事,由其太太交付新台幣20萬元向會員代表莊振源行賄,要求支持莊新河等人。
莊新河除要求對方配合爾後的派系運作,並當場要求莊振源預先簽立「農會會員代表辭職書」,以擔保日後會依約履行承諾。
竹山鎮農會今年4月召開代表大會補選監事,莊新河因莊振源不再配合派系運作,將莊振源先前簽立的「辭職書」置於農會信箱,會務人員收文登記後,由總幹事及莊新河核章判行同意辭職,並電話通知莊振源已辭職生效,不用再來開會。
莊振源因無辭職意願且堅持報到開會,雙方在會場上爭執僵持,由列席會議的南投縣政府科長裁定莊振源仍具農會代表資格,可以參加會議。
會後,莊振源不滿莊新河擅自將預立的「辭職書」遞出,企圖讓他喪失代表資格,因而向檢調單位自首,揭發賄選行為。
南投檢方將莊新河及其妻列為共同被告偵辦,依違反農會法期約賄選罪將兩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