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清查經理人 10天內完畢

2012年11月01日財經
【新唐人2012年11月01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日電)金管會全面清查基金經理人代操是否有違規情形,限10日之內清查完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發函投信投顧公司,清查基金經理人買賣股票是否有違規的情形。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王詠心表示,基金經理人在代操期間,不能從事相關股票買賣,現有內稽內控方式是,基金經理人若買賣股票都要向投信公司申報,但是否誠實申報要查證,清查就是進行查證的動作。

王詠心表示,查證方法可由個人到交易所申請交易記錄提供給公司,或者經理人出具聲明書同意公司到交易所調閱。

王詠心說,清查對象包含基金經理人本身、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帳戶,且必須在10日之內清查完畢。

金管會表示,避免基金經理人舞弊的案件,投信公司應建立人員規範防制機制,例如在重要場所、會議有錄音的機制;基金經理人的手機管制,避免工作時把操盤資訊傳遞外界。若能夠落實,就可避免類似盈正案的缺失再度發生。

金管會期望,投信公司也要建立定期查核機制,加強內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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