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蕉變凶器 砸傷人眼罪難避

2012年11月07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1月07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7日電)40多歲廖姓男子因工作問題和同事鍾姓女子發生口角,拿香蕉砸向鍾女,造成她左眼受傷。板橋地檢署今天向法院聲請簡判。

板橋地檢署表示,40多歲鍾女今年9月14日晚間在新北市板橋區養生館工作時,告知同事廖男盛給客人的洗腳水不夠熱,希望他能換水。

檢方說,廖男回應鍾女「我盛的水熱到會燙死人」,堅持不肯換水,鍾女於是作罷,正當她轉身拿起桌上香蕉要食用時,廖男搶下香蕉並砸向被害人,造成鍾女左眼鈍傷。

檢察官偵查時曾建議雙方和解,但鍾女堅持提告,檢方最後依普通傷害罪嫌,向板橋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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