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治水 擬6年編615億

2012年11月12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1月12日訊】(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12日電)經濟部長施顏祥今天說,治理水患是長期工作,水患治理特別條例快到期,經濟部後續爭取編列6年新台幣615億元經費補助地方。

經濟部從民國95年起分2階段推動「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立法院並通過水患治理特別條例支應相關經費,但水患治理特別條例將於103年屆期。

立法院經濟、內政與財政委員會上午聯席初審水患治理特別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提案「施行期間到期時,得再延長8年」。

施顏祥口頭報告時表示,「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1階段「中央協助地方執行階段」從95年起開始執行,以編列特別預算1160億元方式,預計102年執行完畢。許多急要段已完成治理,地方政府也大多設立專責水利機關,接下來應回歸地方自治制度。

施顏祥答復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廖國棟質詢時表示,過去易淹水的地區,現在淹水面積變小、時間減短、淹水較淺。

施顏祥答復民進黨籍立委高志鵬質詢時說,治理水患是長期工作,第一個8年已整體規劃全台各水域,接下來應回到一般公務預算,不適合一直用特別預算。經濟部已研擬「易淹水地區後續治理及維護管理計畫」呈報行政院審理,規劃從103年實施到108年,總經費61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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