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官監守自盜 監院糾正桃檢

2012年11月14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1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4日電)監察院今天表示,桃園地檢署贓物庫房管理鬆散,爆發書記官監守自盜毒品案,內控機制不彰,監察院通過糾正桃園地檢署。

監察院今天通過由監察委員林鉅鋃等人提出的糾正案。糾正案文指出,桃園地檢署對於贓物庫房的管理鬆散,沒有落實贓證物庫作業規範,物品及人員進出沒有詳實登錄,毒品庫房門禁管制失靈、清點機制形同虛設。

糾正案文中表示,桃園地檢署林姓書記官在民國100年下半年間,趁掌管毒品庫房的贓物庫同事差假、代理、忙碌或加班時,進入毒品庫房,將報請高檢署核准超過10年待銷毀的安非他命,以白砂糖調包3、4次,數量達1300多公克,轉交他人出售,並獲利新台幣100餘萬元,全案仍在偵查中。

糾正案文指出,桃園地檢署毒品庫房與一般贓物庫房管理輕重倒置、雜亂無章,內控機制不彰,違失情節重大,監察院今天通過糾正,移送法務部轉所屬單位確實檢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