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6日電)內政部規劃放寬研發替代役服役資格至大學學歷,所從事工作也放寬至專案管理、行銷企劃等,預計民國103年起實施。
內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研擬規劃擴大研發替代役為「研發及技術替代役」,並增加役男供給面。
內政部表示,役男由碩士學歷放寬至學士,藉以鼓勵用人單位增加進用理、工、醫、農、文、法、商等符合需求專長的役男。
內政部說,研發及技術替代役各項實施要項擬涵括役期3年,需於經主管機關認可的政府機關、公立研究機關、大學校院、民間產業機構等從事研究發展或技術服務工作。
有關役男每月薪俸,內政部說,第1階段28天,所有役男均依服役天數比例領取二等兵薪俸新台幣5665元。
第2階段(約1年)依役男學歷給薪並加計主、副食費、住宿津貼及交通津貼等,總計博士役男領取約2萬5000元、碩士役男領取約2萬元、學士役男領取約1萬8000元。第3階段(共2年)由用人單位與役男雙方簽訂契約協議。
內政部說,規劃放寬研發替代役服役資格至大學學歷,並不具強迫性;若大學學歷役男選擇服研發及技術替代役,所從事工作內容僅限於研究發展及技術服務工作,並視用人單位需求職能進用役男。
相關從事工作內容如生產製造、品管、技術維修、專案管理、行銷企劃或技術客服、專利、法務或從事資訊管理系統開發業務技術支援等,並須經主管機關進行役男專長審查作業通過後,才能至用人單位服務。
至於役男是否到超商或百貨櫃檯任收銀員,內政部說,目前並未納入研議的服勤範圍。
內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研擬規劃擴大研發替代役為「研發及技術替代役」,並增加役男供給面。
內政部表示,役男由碩士學歷放寬至學士,藉以鼓勵用人單位增加進用理、工、醫、農、文、法、商等符合需求專長的役男。
內政部說,研發及技術替代役各項實施要項擬涵括役期3年,需於經主管機關認可的政府機關、公立研究機關、大學校院、民間產業機構等從事研究發展或技術服務工作。
有關役男每月薪俸,內政部說,第1階段28天,所有役男均依服役天數比例領取二等兵薪俸新台幣5665元。
第2階段(約1年)依役男學歷給薪並加計主、副食費、住宿津貼及交通津貼等,總計博士役男領取約2萬5000元、碩士役男領取約2萬元、學士役男領取約1萬8000元。第3階段(共2年)由用人單位與役男雙方簽訂契約協議。
內政部說,規劃放寬研發替代役服役資格至大學學歷,並不具強迫性;若大學學歷役男選擇服研發及技術替代役,所從事工作內容僅限於研究發展及技術服務工作,並視用人單位需求職能進用役男。
相關從事工作內容如生產製造、品管、技術維修、專案管理、行銷企劃或技術客服、專利、法務或從事資訊管理系統開發業務技術支援等,並須經主管機關進行役男專長審查作業通過後,才能至用人單位服務。
至於役男是否到超商或百貨櫃檯任收銀員,內政部說,目前並未納入研議的服勤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