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縱火燒死5人 一審判死刑

2012年11月29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1月29日訊】(中央社記者林瑞益新竹29日電)新竹市彭姓男子今年3月到一處鐵皮屋縱火,造成5死3傷,新竹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處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新竹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彭男因不滿周姓好友不挺他,3月間買汽油到周姓好友住處縱火,造成5死3傷。彭男到案後辯稱,只是要教訓周姓好友,並不知道屋內有人,也沒有殺人意圖,且犯後向警方「自首」。

法官認為,彭男雖有打電話給警察說要「自首」,但沒有交代任何案情就逃離,警方在案發後循線逮捕他,且他還辯稱自己是在燒草;彭男從未向有權偵查機關人員自行申告犯案,並願意接受裁判之意,因此不適用自首減刑。

法官說,彭男在案發後從沒有向被害人家屬及告訴人表達歉意,且一再辯稱鐵皮屋有其他出入口、不知道有這麼多人在屋內,他毫無反悔之心,所為人神共憤,已無教化的可能。

法官表示,若不將彭男與社會永久隔離,日後若對其他人心生不滿,極有可能以相同偏激、殘暴手段侵害他人生命權,因此依殺人罪判處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