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未扣繳證所稅 財部:要罰

2012年12月04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2月04日訊】(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4日電)財政部次長曾銘宗今天呼籲券商,配合投入人力和經費,在年底前完成扣繳證所稅程式修改。若逾期未扣繳證所稅,最高可罰券商3倍罰鍰。

曾銘宗表示,不是只有證券交易所得稅要扣繳,多年來薪資所得也要扣繳稅款。

曾銘宗表示,「所得稅法」8月8日修正公布時,就規定證所稅扣繳義務人是券商。財政部會輔導券商,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程式修改,若今年股市封關時,台股站上8500點,102年1月2日股市交易的設算所得,就要如期扣繳。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券商應於次月10日前繳納證所稅扣繳稅款,若短扣稅款,可根據短扣金額,罰1倍以下;逾期未繳,最高罰3倍。

財政部下午安排公股券商示範「證券交易所得課稅設算扣繳資訊作業」。

曾銘宗表示,券商若純改扣繳程式,估計花費2個人月 (投入1個人力、工作2個月),費用約新台幣20萬至30萬元;若增加修改後台和客服程式,花費6個人月,費用約60萬元。

出席券商抱怨來不及,高度電子化的大券商修改程式要花更多時間,希望財政部通融。

曾銘宗當場詢問3家公股券商花多少人力與時間修改程式。華南永昌證券表示2.5個人月,兆豐證券表示4人花2個星期,台灣土地銀行表示1.8個人月。

曾銘宗表示,華南永昌和兆豐皆屬市占率高的券商,財政部11月14日與券商開會時已經清楚說明,希望券商配合投入人力和經費,應可完成程式修改。

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主任蘇俊榮表示,很多券商使用套裝程式,根據程式供應商的說法,12月中就可完成程式修改。

蘇俊榮表示,券商在今年底先完成證所稅設算所得的程式修改,應該不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