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接生醫師費 婦團:不合理

2012年12月15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2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15日電)婦團今天說,產科醫師在非值班時間接生,由產婦支付超時醫師服務費是巧立名目,其實,健保給付制中已包括非值班時間費用。

台灣女人連線、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等婦女團體及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反對由產婦支付指定接生醫師費,呼籲醫院應將健保給付給醫師的費用確實付給醫師。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說,健保生產給付不論是自然產或剖腹產,都包括接生費,由於自然產時間不定,還包括待產時間的成本與「非值班時間」(加班費)的給付,因此,婦女不需要再另外付費。

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顧問沈采穎說,懷孕與生產都由相同醫師負責並不能說是「指定醫師」,指定是選定另一名醫師,因此不能額外收取費用。

沈采穎說,醫院剝削醫師而將費用轉嫁給消費者,這是不合理的。台北市女權會理事長劉嘉怡認為,超時醫師服務費是違反公平合理原則。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說,額外付費是巧立名目的變相紅包文化,違反行政院衛生署推動的責任醫師制,也顯示孕、產婦周產期全人照護計畫不周延,此外,若要降低產科醫師的負擔應管理每名醫師照顧數量。

婦產科醫學會祕書長黃閔照認為,健保給付不公平是造成醫事人力流失的主要原因,希望健保給付合理。而醫院沒有將合理費用給予醫師,這仍需由衛生署與健保局發揮監督的責任,保障醫師應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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