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縣23日電)桃園縣環保局今天表示,龜山鄉元慶工業公司將油污廢水排放到溪內,限期3天內清除溝渠油污,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
環保局稽查人員昨天接獲民眾通報,指龜山鄉某工廠將油污排放至溪內,他們抵達現場發現大坑溪南祥橋段水面漂浮油污,隨即溯溪往上游追查,發現元慶工業公司涉有重嫌,先行採樣後,立即進廠稽查。
元慶工業公司位於龜山鄉南上路,從事布匹定型作業。稽查人員在廠區巡查,發現廠內洗滌塔週邊,陸續滲出油污廢水,廠方人員坦承,因洗滌塔上方煙管接合處塑膠年久碎化,導致油污滲出,混入洗滌廢水,流入廠內排水溝,再流到廠外。
環保局稽查人員除令廠方人員,立即將污染清除乾淨,避免污染持續擴大,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處分,限期3天內,將廠外溝渠殘留油污妥善清理完畢,屆期仍未改善完成,則採取按日連續處罰。
環保局稽查人員昨天接獲民眾通報,指龜山鄉某工廠將油污排放至溪內,他們抵達現場發現大坑溪南祥橋段水面漂浮油污,隨即溯溪往上游追查,發現元慶工業公司涉有重嫌,先行採樣後,立即進廠稽查。
元慶工業公司位於龜山鄉南上路,從事布匹定型作業。稽查人員在廠區巡查,發現廠內洗滌塔週邊,陸續滲出油污廢水,廠方人員坦承,因洗滌塔上方煙管接合處塑膠年久碎化,導致油污滲出,混入洗滌廢水,流入廠內排水溝,再流到廠外。
環保局稽查人員除令廠方人員,立即將污染清除乾淨,避免污染持續擴大,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處分,限期3天內,將廠外溝渠殘留油污妥善清理完畢,屆期仍未改善完成,則採取按日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