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縣24日電)桃園分局前薛姓所長及航警局前林姓保安督察員,因涉包庇色情護膚店,桃園檢方偵查終結,將2人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在起訴中指出,被告的鄒姓男子,從民國98年起,在桃園市經營養生館,實際卻是護膚店,而鄒男為實際負責人,其他張男等被告10多人以每股新台幣15萬至20萬元不等代價入股。
檢察官表示,鄒男為避免遭警方取締,同年的年底邀集航警局前林姓督察員及其前妻白姓女子入股,林姓督察員身為警務人員,不但未取締,還加以包庇,後因白女跟店內工作人員相處不睦退股,林姓督察員代前妻出面向鄒男索回投資股款等。
檢察官在起訴中指出,鄒男因店內遭桃園分局取締查獲,透過友人邀約前同安派出所薛姓所長等人研議合夥事宜,決議以妻舅高姓男子的名義入股經營,雙方各出資2到3股的股份,薛男為警務人員,除了謀議經營半套色情護膚店外,事後還加包庇,但他們合作關係後因雙方拆夥而結束。
不過,林姓前督察員在偵辦期間否認入股,而薛姓前所長被告圖利鄒男等事實,也都全部否認。桃園檢察官全案偵查終結,薛男及林男等人,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提起公訴。其他鄒男等10多名被告,也依違反刑法意圖營利媒介猥褻行為等罪嫌,提起公訴。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在起訴中指出,被告的鄒姓男子,從民國98年起,在桃園市經營養生館,實際卻是護膚店,而鄒男為實際負責人,其他張男等被告10多人以每股新台幣15萬至20萬元不等代價入股。
檢察官表示,鄒男為避免遭警方取締,同年的年底邀集航警局前林姓督察員及其前妻白姓女子入股,林姓督察員身為警務人員,不但未取締,還加以包庇,後因白女跟店內工作人員相處不睦退股,林姓督察員代前妻出面向鄒男索回投資股款等。
檢察官在起訴中指出,鄒男因店內遭桃園分局取締查獲,透過友人邀約前同安派出所薛姓所長等人研議合夥事宜,決議以妻舅高姓男子的名義入股經營,雙方各出資2到3股的股份,薛男為警務人員,除了謀議經營半套色情護膚店外,事後還加包庇,但他們合作關係後因雙方拆夥而結束。
不過,林姓前督察員在偵辦期間否認入股,而薛姓前所長被告圖利鄒男等事實,也都全部否認。桃園檢察官全案偵查終結,薛男及林男等人,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提起公訴。其他鄒男等10多名被告,也依違反刑法意圖營利媒介猥褻行為等罪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