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P購電 台電明年省26億

2012年12月26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2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6日電)經濟部國營會今天表示,台電與台汽電轉投資4家民營電廠(IPP)購電爭議經協商後已獲共識,另5家IPP,部分仍在協商;經台電估算,明年約可節省購電支出26.6億元。

經濟部今天召開「台電及中油公司經營改善小組」第8次委員會議,由經濟部長施顏祥主持,台電報告「IPP購售電合約提起訴訟及協商辦理情形」。

經濟部表示,台電先前曾多次與IPP業者協商未果,並由經濟部能源局召開4次協處會議,皆未能獲致共識,台電10月11日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訴訟,同時也向公平會提出申訴,後來IPP業者主動與台電協商。

經濟部國營會執行長劉明忠指出,主要朝兩個方向協商,包括容量因素部分,超過40%只收燃料費用,以及調降資本利率等,雙方已有些共識。

台電預估,與星能、森霸、國光及星元等4家IPP業者修約後,每年平均可節省購電支出新台幣9.1億元,合約期間共省約155億元。

至於其他5家IPP業者,劉明忠表示,採燃氣發電的長生、新桃、嘉惠部分,其中台電已與長生達成共識,並正與新桃、嘉惠等業者密集協商。

劉明忠指出,另2家採燃煤發電的和平、麥寮電廠,由於原本收購電費費率就較低,因此未來還需要更努力溝通。

劉明忠解釋,台電向燃煤、燃氣電廠每度電收購價分別為2.21元、3.95元,前者對台電有滿大幫助,因此台電在協商時,對方態度一定會比較強硬。

根據台電資料顯示,估計與IPP業者陸續完成協商後,民國102年可望減少購電支出26.6億元,102至105年合計可省94.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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