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女友 畏罪男遭求處無期

2012年12月27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2月27日訊】(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7日電)屏東縣李姓男子因不滿女友另結新歡,今年10月涉嫌刺死邱姓女友,檢方認為他手段凶殘,今天將他起訴求處無期徒刑。

起訴書指出,49歲的李男與45歲的邱女交往6年,交往期間每個月給邱女新台幣1萬元生活費,但邱女後來另結新歡,並與新歡同居,李男心生不滿,10月21日到邱女上班的小吃店喝酒,酒後又與邱女吵架。

爭吵中,李男涉嫌拿出預藏的水果刀,朝邱女刺了5刀,邱女送醫不治。

李男在犯案後逃逸1天,就被警方逮捕,檢察官今天將李男起訴求處無期徒刑,認為他向手無寸鐵的邱女下手,而且刺了5刀,數刀刺中要害,犯後還畏罪逃亡,也沒有與邱女家屬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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