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2日訊】(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葉宜津今天說,希望這會期完成廣電三法(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及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法。
中國國民黨及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上午為廣電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付委沒過復議期,可否先排專案報告爭執,雙方協商散會,9日再審法案。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去年6月初審通過行政院、葉宜津及民進黨籍立委尤美女等人分別提出的廣電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攸關媒體集中化等爭議條文保留送朝野協商。
去年底壹傳媒交易案爭議,民進黨團再提出廣電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訂定反跨媒體壟斷條款,希望落實媒金分離、編輯室公約入法、系統經營者、廣電事業設獨立董事等,去年12月28日付委審查。
葉宜津下午受訪表示,上會期她提出的廣電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達成共識,多數條文與民進黨團後來提出的修法草案期待一致。如果NCC能說服國民黨團,朝野黨團達成共識,這會期就能完成修法。
她說,現行法律規定,節目由系統經營者及其關係企業供應者,不得超過可利用頻道的1/4,NCC已同意將這項攸關垂直壟斷的規定限縮到基本頻道總數的1/10。雖然民進黨團後來提出版本有其他更完整規定,但如果先通過已有共識部分,就能適時在壹傳媒併購案發揮作用。
民進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表示,已送朝野協商的修法版本能否先過,要看國民黨團態度。民進黨團希望行政院版修法草案與現在黨團提出的修法版本一起協商。
中國國民黨及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上午為廣電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付委沒過復議期,可否先排專案報告爭執,雙方協商散會,9日再審法案。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去年6月初審通過行政院、葉宜津及民進黨籍立委尤美女等人分別提出的廣電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攸關媒體集中化等爭議條文保留送朝野協商。
去年底壹傳媒交易案爭議,民進黨團再提出廣電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訂定反跨媒體壟斷條款,希望落實媒金分離、編輯室公約入法、系統經營者、廣電事業設獨立董事等,去年12月28日付委審查。
葉宜津下午受訪表示,上會期她提出的廣電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達成共識,多數條文與民進黨團後來提出的修法草案期待一致。如果NCC能說服國民黨團,朝野黨團達成共識,這會期就能完成修法。
她說,現行法律規定,節目由系統經營者及其關係企業供應者,不得超過可利用頻道的1/4,NCC已同意將這項攸關垂直壟斷的規定限縮到基本頻道總數的1/10。雖然民進黨團後來提出版本有其他更完整規定,但如果先通過已有共識部分,就能適時在壹傳媒併購案發揮作用。
民進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表示,已送朝野協商的修法版本能否先過,要看國民黨團態度。民進黨團希望行政院版修法草案與現在黨團提出的修法版本一起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