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點評傅高義的《鄧小平時代》(上)

2013年01月04日評論
【新唐人2013年1月4日訊】(一)

不久前,吳稼祥在微博中透露,哈佛大學漢學家傅高義(Ezra F.Vogel)撰寫的《鄧小平傳》(英文原著的書名是:Deng Xiaoping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China)大陸簡體字版,北京的三聯書店近日獲准在大陸出版。此前,三聯書店報批半年沒有音訊,因為其中三章涉及「六四」內容,負責審稿的中央編譯局曾要求將這三章內容全部刪除。吳稼祥微博說,涉「六四」章節,現在「只需刪去一章」。

有人把這件事解讀為「習李新政」的一個跡象,我覺得這和新政不新政未必有什麼關係。還在2012年「六四」之前,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就出版了傅高義這本書的中文本(書名《鄧小平時代》)。誠如此書譯者馮克利所說,他原來就「揣摩著這本書應當可以被當局接受」。傅高義本人對這本書在大陸出版更樂觀。之所以遇到一些麻煩,並不是因為這本書的敍述以及觀點為當局所不容,而是因為它觸及到了「六四」這個敏感的話題。23年來,在大陸,「六四」是個禁忌,不准公開言說,說好說壞都不准說。傅高義的書雖然是在為鄧小平「六四」開槍做辯解,對當局無害甚至有利,但畢竟是突破了禁忌。它多少會使得一個被遮罩多年的問題浮出水面,變成一個可以公開言說的問題--當然,這種開放將是有限度的。

(二)

傅高義說,他寫這本鄧小平傳,是力圖用客觀、中立的態度去敍述鄧小平的政治生涯;其中並不包含對鄧的行為作出道德判斷,他只是在敍述中貫穿了他對鄧的思想與行為的瞭解和理解。

依我之見,傅高義這本書,其實也包含了若干道德判斷。對於作者的這些道德判斷,我是很有異議的。不過眼下我不打算談這方面的問題。我要說的是,傅高義對鄧小平想法和行為的瞭解和理解基本上是不對的,是錯誤的。

讓我先從「導言」裡的一句話談起。

在「導言 這個人和他的使命」裡,傅高義寫道:自從鄧小平加入中國共產黨法國支部,「此後,直到七十多年後去世,他一直是一個堅定的共產黨人」。

傅高義的這一論斷實在令人驚詫莫名。

何謂共產黨人?按照《共產黨宣言》(這是鄧小平加入共產黨的入門讀物,也是他最熟悉的一篇共產黨經典文獻):共產黨人就是要消滅私有制;堅持無產階級反對資產階級和一切剝削階級的階級鬥爭,同傳統的所有制關係實行最徹底的決裂,同傳統的觀念實行最徹底的決裂;到處支持一切反對現存的社會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革命運動;共產黨人不屑於隱瞞自己的觀點和意圖。他們公開宣佈:他們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現存的社會制度才能達到。讓統治階級在共產主義革命面前發抖吧。無產者在這個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鎖鏈。他們獲得的將是整個世界;如此等等。

難道傅高義真的認為,鄧小平直到晚年仍然在堅持這些信條嗎?

任何對鄧小平的生平略有所知的人都很容易發現,鄧小平的思想與理念在晚年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在若干重大問題上與先前甚至截然相反。傅高義說:「鄧小平是20世紀最偉大的一個人,因為他改變了中國這麼一個大國的命運。」在這裡,作者所說的「改變了中國的命運」,基本上是以毛澤東時代作參照的。然而,鄧小平不只是屬於鄧小平時代,他也屬於毛澤東時代。鄧時代的中國之所以相比於毛時代發生了巨大變化,在一定程度上,正是因為晚年鄧小平的思想與理念相比於此前的鄧小平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三)

作為改革家,鄧小平與古今中外其他的改革家都有所不同。其他的改革家基本上都是第二代或第N代(N>2)。他們要改的制度是他們的前人建立起來的制度,鄧小平要改的制度卻是他自己參與建立的制度,並且他在參與建立的過程中不是扮演一般的跑龍套的角色,而是領導者的角色。

傅高義這本鄧小平傳記,對鄧的前大半生寫得極其簡略,600頁正文,從1904年到1969年這65年生涯只用了區區28頁。就從這簡略的敍述中我們也可以看到,在搞暴力革命搞血腥共產方面,鄧小平是個很厲害的領導人;鄧小平在西南地區搞土改,要比葉劍英在華南地區搞得更殘酷;1953年,毛澤東因為嫌財政部長薄一波在評估資本家的稅額時心太軟而撤掉薄的職務,命鄧小平取而代之,可見鄧在打擊資本家時也相當強硬;1957年毛澤東發動反右鬥爭,鄧實際上是第一線的總指揮;1958年,毛澤東發動大躍進,鄧小平堅決貫徹執行,直到第二年出現全國性的大饑荒才改變態度,等等。

這就說明,1949年後中國形成的一套制度,鄧小平是最重要的建造者之一;在毛時代中共犯下的嚴重罪錯中,鄧小平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負有相當大的責任。

或許別人不清楚,但是鄧小平自己一定是清楚的。就拿經濟改革來說,鄧小平一定很清楚,共產黨現在要改掉的東西,就是當初他們革命所建立起來的東西;共產黨現在要恢復的東西,就是他們先前革命所打倒的東西。

鄧小平曾經講過:「改革是第二次革命。」那麼,什麼是第一次革命呢?當然是指1949年那次革命。這就是說,改革不是改別的,改革就是改掉1949年那次革命。

通常認為,中國經濟改革的起點是安徽小崗村。1978年,小崗村18位農民立下生死狀,在土地承包責任(即分田到戶)書上按下紅手印。不過,按照《大逃港》一書的作者陳秉安的說法,這個起點應該是廣東沿海的寶安縣,是深圳河上歷時30年的百萬人「大逃港」,催生了中國的改革開放。作者引用深圳(原寶安縣)老百姓的話:「是資本主義還是社會主義,我們用腳投了一票!」實際上,早在1979年中共決定開辦經濟特區之前,已經存在著與內地不同的、實行著某些「特殊經濟政策」的開放地區。

這就說明,中國的經濟改革首先來自於民眾的自發行動,而且從一開始就明確地指向被中共當局一向被視為大敵的資本主義。當中共上層改革派認可了民眾的自發改革,那也就說明,他們從一開始就清楚他們要改的是什麼。

我聽說這樣一個故事。1979年,袁庚奉命到廣東深圳的蛇口,創辦中國第一個經濟特區——蛇口工業區。袁庚是深圳人,30年前他曾以解放軍炮兵團長的身分帶兵「解放」深圳。在赴蛇口就任前,袁庚的兒子問父親:30年前你帶兵佔領深圳,把那裡的私有制變成公有制;30年後你又到那裡去搞特區,要把那裡的公有制變回私有制,那你是在幹什麼呢?袁庚沉吟半天無語,然後說:唉!總不能讓中國人老是這麼窮嘛!

袁庚父子能清楚意識到的事情,難道鄧小平意識不到?

其實,關於這一點,當時不少人都意識到了。80年代中期,就有中共中層幹部說:「辛辛苦苦幾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談到鄧小平提出的著名口號「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山西一位老農民說:「解放前,我們村有一戶地主兩戶富農,已經是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了。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是啊,早知如此,何必當初?當初何必用暴力推翻國民黨政權,伏屍百萬流血千裡?何必打倒地主打倒資本家,消滅整整幾代經濟精英?鄧小平不會不清楚,昔日革命的赫赫功業,如今都變成了累累罪行。

(四)

傅高義在《鄧小平時代》一書的最後一章裡寫道:「鄧小平於1992年退出政治舞臺時,完成了一項過去150年裡中國所有領導人都沒有完成的使命:他和他的同事找到了一條富民強國的道路。在達成這個目標的過程中,鄧小平也引領了中國的根本轉型,不論在它與世界的關係方面,還是它本身的治理結構和社會方面。在鄧小平領導下出現的這種結構性轉變,確實可以稱為自兩千多年前漢帝國形成以來,中國最根本的變化。」

傅高義一筆抹煞了非共產黨人,包括國民黨和國民政府在推動中國現代化轉型的成就。事實上,中國人早就找到了現代化的道路,只是由於共產黨的革命和奪取政權,才中斷了這條道路。傅高義不妨盤點一下,看一看鄧小平在經濟改革中破除的東西,有幾件不是1949年中共掌權後才搞起來的?鄧小平在經濟改革中建立起來的東西,有幾件不是1949年以前本來就有的?就連中共實行的出口加工戰略,難道不也是跟臺灣國民黨學的嗎?是的,今日中國大陸的GDP已經超過日本位居世界第二,但是大陸的人均GDP只有臺灣的1/4;如果大陸的人均GDP達到臺灣的一半,大陸的GDP就超過美國了。我們很有理由假定,倘若當年共產不成,民國猶在,現在的中國何止世界第二,早就世界第一了。

2007年3月,全國十屆人大五次會議高票通過了物權法。我們知道,早在1993年,也就是鄧小平1992年南巡之後第二年,有關部門就提出了物權法草案。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就提出,要「完善保護私人財產的法律制度」。2004年3月,全國十屆人大二次會議就通過了憲法修正案,寫入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這些都被視為中共經濟改革的重大進展。可是我們不要忘記,早在1929年,中華民國就已經制定一部物權法了。

中共通過物權法,引起諸多評論,其中,鮑彤的評論最精闢。鮑彤說:物權法的通過,「意味著中國共產黨主席毛澤東1953年提出的‘向社會主義過渡’的那條《總路線》,以及它的全部理論和政策的最終破產,意味著在折騰和徘徊了半個多世紀,轉了個360度的大圈子之後,中國依舊回到了原點」。鮑彤指出:「中國近50年來,不,其實是近80年來的歷史,應該徹底改寫。這就是十屆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物權法》的偉大的啟蒙意義。」

假如鮑彤說的不錯,那麼,傅高義的《鄧小平時代》不是也應該徹底改寫嗎?(未完待續)


原載: 《中國人權雙週刊》第9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