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苑鄉長涉收賄 人贓俱獲

2013年01月04日台灣
【新唐人2013年01月04日訊】(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4日電)彰化芳苑鄉長林清彬涉嫌勾結廠商圍標工程收回扣。調查局指出,林清彬今天和廠商碰面收取賄款時,被辦案人員以現行犯逮捕。

林清彬、林清彬的司機、兩名營造業者以及兩名疑似擔任白手套的男子目前在調查局彰化調查站接受訊問,不過林清彬堅持要等律師到場,截至晚間9時為止,訊問還未結束。

彰化縣調查站人員發現,民國100年7月開始,彰化芳苑鄉公所多項公共工程發包時,公所都會出現不明人士恐嚇有意參與投標的廠商,或是搶下標單;檢調循線追查後發現林清彬、陳姓營造業者、林姓營造業者涉重嫌。

彰化縣調查站指出,林清彬下午和業者相約在鄉公所旁的鄉立圖書館,陳姓業者進入林清彬搭乘的公務車內準備交錢時,調查站人員及檢察官見時機成熟,當場逮捕林清彬等人,人贓俱獲。

調查站表示,林清彬等人在芳苑鄉公所「永興養殖區2號水門第一南北進排水路改善工程」等數十項工程開標前,先洩漏投標廠商基本資料以及工程底價等,讓陳姓及林姓業者營造公司得標,業者事後再支付回扣給林清彬,林清彬涉嫌收賄款項估計可能超過百萬元。

檢調說明,林清彬曾和擔任白手套的男子多次相約在鄉公所收取回扣,除逮捕林清彬等人外,檢調另前往林清彬住處、營造公司等地進行搜索。

彰化地檢署則表示,檢察官稍晚將訊問林清彬等人,釐清林清彬等人和營造廠商合作圍標的工程標案內容以及收取賄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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