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界欣見台灣修法保育海豹

2013年01月08日台灣
【新唐人2013年01月08日訊】(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8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修正案,動保團體表示,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立法禁止海洋哺乳類活體及產製品進出口國家,有助海豹保育。

獲知相關動保立法推動工作終於有成,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指出,加拿大、挪威等國商業獵殺海豹過於殘忍,歐盟早於2009年以壓倒性票數下令禁止會員國在市場內進行任何海豹產製品交易。

她說,美國也早在1972年即通過「海洋哺乳類動物保護法」,「如今台灣立法跟進,成為亞州第一,非常值得肯定!感謝朝野立委及民間各界共同攜手促成,而台灣此一立法完成,將有助亞洲其他國家跟進推動。」

她補充,法案公佈施行後,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林務局)同意,不得輸入或輸出。

她進一步說,市面上現存海豹油產製品必須全部下架,若要持續販售庫存品,需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並經同意後始得販售。

林務局說,待總統府公告施行,最快1月底施行。

陳玉敏強調,廠商宣稱「海豹油」含珍貴的Omega-3不飽和脂肪酸及DHA與EPA,但完全不提海豹油脂中含有汞與多氯聯苯(PCB),長期服用對人體腦部、神經、器官可能造成危害,更不提殘酷獵殺野生海豹的真相。

她重申,若需攝取DHA與EPA,亞麻籽、胡桃、毛豆、小麥胚芽等,都可以提供安全的Omega-3不飽和脂肪酸,真的不需花大錢去買殘酷血腥的海豹油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