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傘傷亡多 糾正教育部

2013年01月10日台灣
【新唐人2013年01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0日電)監委程仁宏說,這7年來,發生8件無動力飛行傘安全事故,政府長期疏於管理督導,等於把消費者推向斷崖,今天糾正教育部。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程仁宏、楊美鈴、黃武次提案,糾正教育部。

監委指出,體委會(今年改制為教育部體育署)是無動力飛行傘運動的主管機關,長期疏於管理督導,一直到發生致命意外事件,才實地訪查與認證修法,有怠失。

程仁宏說,目前無動力飛行傘運動只有體委會93年訂頒的「飛行運動安全注意事項」,及屏東縣政府訂的「屏東縣無動力飛行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其他各地沒有一致性管理規定。

他說,從93年到100年8月,因為無動力飛行傘事故致死亡有4件、另有4件骨折意外,「這還是有通報,沒通報的更多」。

監委說,無動力飛行傘運動,法規位階不足、營業管理不彰、場地標準不明、發照標準不一、保險急難不濟、設備安全標示不清。

程仁宏說,業者用「社團」名義成立,其實有帶客飛行的營業行為,現在也沒有場地規範,任由業者「圈地」飛行,有業者幫消費者投保旅行平安險,認為是「在空中旅行」,卻常造成理賠爭議,賠償金額也不一。

監委曾到宜蘭縣外澳飛行傘基地履勘,程仁宏說,無動力飛行傘會先有一段助跑,再離地起飛,但現場勘查,助跑斜坡凹凸不平,坑坑洞洞,一不小心就會摔倒,場地周圍是電線桿、天線,處處陷阱危機,部分傘齡老舊已超過10年。

程仁宏說,主管機關若不作為,「等於是把消費者推向斷崖,不是往上飛,而是往下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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