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鍾潛交保 高院發回北院更裁

2013年01月14日台灣
【新唐人2013年01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劉世怡台北14日電)台北地院裁定前台苯董座張鍾潛等5人交保,北檢提出即時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表示,尊重高院的決定。

北檢偵辦台苯遭掏空案查出,上巿公司台苯的前後任董事長張鍾潛、劉正元及人稱「大公孫」的幕後操盤手孫鐵漢,涉嫌以假交易及轉投資天籟飯店價格過高等方式,至少掏空新台幣5億元,11日搜索並約談張、劉、孫等41人。

檢察官認定張鍾潛、劉正元、孫鐵漢、台苯前財務副總經理蘇嘉屏、財務副總經理陳明得等5人涉犯證交法重罪,有逃亡及串證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法院13日凌晨裁定張鍾潛等5人分別以200萬至30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北檢昨天提起即時抗告。

高院合議庭認為,原裁定未敘述「無羈押之必要」的理由,高院無法審認原裁定是否正當,有理由不備的違誤,因此將原裁定撤銷,發回台北地院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