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債法修法 交付朝野協商

2013年01月14日台灣
【新唐人2013年01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14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處理公共債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親民黨團提出異議,修法草案交付朝野協商。

立法院將於明天休會,院會下午處理討論事項,公共債務法雖然通過財政委員會初審,但親民黨團表示異議,因此交付朝野協商,進入1個月冷凍期。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議案自交黨團協商逾1個月無法達成共識者,由院會定期處理。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李桐豪日前表示,執政黨與行政團隊認為這次修法主要是針對縣市改制,要解決直轄市的債限問題。但公債法應該重視財政紀律,委員會初審通過的版本相關規範不夠完整。

李桐豪說,據財政部函覆親民黨團表示,今年初若通過公債法修法,施行日期預估在民國103年度後。這表示朝野還有一點時間,不用急著在這次會期結束前通過公債法修法。

民進黨雖同意讓公債法出委員會,但還是希望中央政府再撥GDP(國內生產毛額)的0.1個百分點舉債額度給地方政府,對舉債已達上限的縣市給予財務特赦。另外,財政紀律不該只管地方不管中央,應加強管控中央政府。

民主進步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黨團對修法持被動態度,既然親民黨有異議,那民進黨團也不會主動要求一定要通過。

中國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說,國民黨團雖然會努力協商,但沒把握這會期能通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去年12月初審通過公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整體債限不上修,將中央及地方各級政府總債限換算改為前3年度名目GDP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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