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超限舉債 監院糾正

2013年01月15日台灣
【新唐人2013年01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5日電)監察院說,部分地方政府規避公共債務法債限規定,不當虛列歲出歲入,超限舉債,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7個縣市遭糾正。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趙昌平、劉興善、葛永光、馬秀如提案,糾正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台南市(含前台南縣部分)、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南投縣、花蓮縣、新竹市7個縣市政府。

監察院指出,部分地方政府為弭平預算收支,或為規避公共債務法債限規定,多年來虛列歲入、歲出項目,造成歲入、歲出預算執行率偏低;主計總處沒有確實查處糾正。

監察院說,財政部雖然訂有督促地方政府改正舉債超限辦法,但相關縣市提報的改進計畫時程冗長,態度消極,財政部也欠缺積極有效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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