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鍾潛等交保 高院再撤銷裁定

2013年01月17日台灣
【新唐人2013年01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7日電)台北地檢署不滿台北地院仍將台苯前後任董座張鍾潛、劉正元及董事孫鐵漢等5人裁定交保,昨天提起抗告。高院今再發回北院。

北檢偵辦台苯遭掏空案查出,上巿公司台苯的前後任董事長張鍾潛、劉正元及人稱「大公孫」的幕後操盤手孫鐵漢,涉嫌以假交易及轉投資天籟飯店價格過高等手法,至少掏空公司新台幣5億元,11日搜索並約談張、劉、孫等41人。

檢察官認定張鍾潛等5人涉犯證交法重罪,有逃亡及串證之虞,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法院裁定5人交保。北檢隨即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14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

因北院仍做出維持原交保裁定,限制被告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應每週向警方報到,不准騷擾本案證人,北檢再提抗告。

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本案事涉極廣,相關證人多,且似有多項重要物證仍未查扣,也有多名證人待傳喚。

高院認為,張鍾潛等5人都有相當財力,極易產生逃亡動機,就算無羈押必要,交保金額也應妥適酌定。

另外,北院未說明僅以禁止被告、證人間不得有直接或間接聯繫、騷擾或探詢案情,就能取代羈押禁見、防止他們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今天撤銷裁定,再發回北院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