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1日電)譚姓男子見飼養的哈士奇衝撞顏姓女子的混種犬致顏女倒地受傷後,辱罵顏「畜生」。台灣高等法院判譚男拘役10日及罰金。
根據高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譚姓男子去年4月19日中午騎自行車遛哈士奇,行經台北市萬華區西寧南路某騎樓時,哈士奇竟自行衝撲一旁顏女飼養的混種犬。
顏女為了拉狗閃避,重心不穩跌倒受傷,譚男見狀竟數次辱罵顏女「你不報警就是畜生」,顏女報警處理。
法院一審審理認為,譚男已60餘歲,理應穩健行事,卻對顏女口出惡言,公然詆毀她的名譽,犯後也未能賠償顏女所受的損害,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另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新台幣4000元,得易服勞役。
譚男提起上訴後,高院審理認為,譚男疏未控制犬隻,讓顏女受傷,還對顏女口出惡言等,駁回譚的上訴,全案不得再上訴。
根據高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譚姓男子去年4月19日中午騎自行車遛哈士奇,行經台北市萬華區西寧南路某騎樓時,哈士奇竟自行衝撲一旁顏女飼養的混種犬。
顏女為了拉狗閃避,重心不穩跌倒受傷,譚男見狀竟數次辱罵顏女「你不報警就是畜生」,顏女報警處理。
法院一審審理認為,譚男已60餘歲,理應穩健行事,卻對顏女口出惡言,公然詆毀她的名譽,犯後也未能賠償顏女所受的損害,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另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新台幣4000元,得易服勞役。
譚男提起上訴後,高院審理認為,譚男疏未控制犬隻,讓顏女受傷,還對顏女口出惡言等,駁回譚的上訴,全案不得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