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性羈押納酒駕 馬英九力挺

2013年01月25日台灣
【新唐人2013年01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5日電)總統馬英九今天說,為了保護社會,須對酒駕者採預防性羈押,如果有人質疑違反人權,他願意到憲法法庭為預防性羈押辯護。

提到酒駕,總統說,看到白髮人送黑髮人、一個漂漂亮亮的小孩就這樣不見了,「你心裡一點同情都沒有嗎?」

總統今天與道路安全、反酒駕團體座談時表示,美國在1984年就有預防性羈押,就是認為潛在的酒駕者可能會殺人,加上酒駕再犯率很高,為了保護社會,就採預防性羈押。

他指出,如果實施預防性羈押後,有人質疑違反人權,「你申請釋憲好了」,到司法院的憲法法庭,「我都願意出庭,來為這個辯護」。

總統表示,把酒測標準提高,要更嚴,讓大家知道開車上路就是很危險的事,所以絕對不能喝酒,「你一喝酒就有可能被移送,至少有將近24小時你會失去自由」。

然後下一步就是法務部再推動「預防性羈押」,馬總統說,「不要給他有任何僥倖之心」。

馬總統說,他對酒駕議題關心很久,希望從嚴、從速來面對。從嚴是立法要嚴、執法要嚴,然後程序要快,才有嚇阻力。

他強調,唯有強化執行「強制措施」,使易犯酒駕者不敢存有僥倖之心,並恫嚇可能因酒駕而受刑罰、失去人身自由、被公布姓名,以及後續一連串處罰如增加保費及接受道安教育等難以承受的制裁,才能有效嚇阻酒駕肇事撼事發生。

馬總統認為,解決問題的核心關鍵之一即在於重新檢視「酒精濃度檢測標準」,使喝酒上路者可受刑罰拘束人身自由的機會增加,第一時間即心生畏懼,不敢以身試法。

總統重申,政府將加強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全面提升「道安會報」的功能,除減少酒駕肇事的死亡人數,更要有效降低酒駕肇事的受傷人數,確實保障國人的生命及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