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局:應擴大統籌分配款規模

2013年01月27日台灣
【新唐人2013年01月27日訊】公債財劃修法進程專題(五)(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7日電)立法院法制局提出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建議指出,應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所得稅、貨物稅比例宜適度提高。

財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攸關地方財政,但朝野對是否取消一般性補助,全數改列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及國民年金、老年農民福利津貼與農民健康保險是否全改由中央政府負擔仍有歧見,尚未完成初審。

法制局「統籌分配稅款與補助款劃分問題之研析」報告日前提出修法建議,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所得稅、貨物稅中央統籌比例,建議從現行10%提高為20%;為發展地方經濟、落實地方自治,營業稅中央統籌比例由現行40%提高為50%,且部分比例直接回饋地方。

報告指出,現行一般補助款與統籌分配稅款似有功能重疊問題,且一般補助限定用於教育、社會福利及基本設施,甚至演變成指定細項用途,限定可用財源自主性,導致地方施政難以發揮特色。

法制局建議,應整合運用並制度化、透明化,一般補助款併入統籌分配稅款系統,制度簡化,且一般性補助款除支用範圍應符合補助項目,不應再限制。

此外,報告指出,工業港對國家經濟貢獻度不亞於商業港,但工業港區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須獨自承受工業港區對地方環境、交通、治安與衛生造成的衝擊與財政負擔,明顯分配不公,建議離島地區、商港及工業港,以加計權數方式增加基本設施經費的一般補助分配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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