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03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3日電)林姓男子被控成立詐欺集團,由大陸地區女子隨機打電話給台灣男子,捏造各種理由詐財得逞。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將林男判刑。
根據判決指出,林姓男子被控與友人謀組詐欺集團,在大陸地區成立電話機房後,當地招攬call客祕書,再隨機打電話給台灣男子,捏造各種理由詐財。
call客祕書去年5月間起,從大陸撥打電話與台灣的被害男子裝熟,建立關係,取得被害人信任後,就以「家人生病需支付醫藥費」、「欠缺生活費」、「阿嬤開刀」等理由,誘騙被害人出資援助。
待被害人允諾出錢,再由台灣據點的車手載公關小姐至指定地點向被害人取款,大陸、台灣地區的集團成員分工合作,有多名男子受害。
法院一審審理認為,林男所組的詐欺集團是由多人縝密分工才能完成的集團性犯罪,審酌他先前已有詐欺、賭博等前科,竟與他人施用詐術詐財,依詐欺取財罪判處1年6月徒刑。
一審也判處集團其他成員7月至1年不等徒刑;高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根據判決指出,林姓男子被控與友人謀組詐欺集團,在大陸地區成立電話機房後,當地招攬call客祕書,再隨機打電話給台灣男子,捏造各種理由詐財。
call客祕書去年5月間起,從大陸撥打電話與台灣的被害男子裝熟,建立關係,取得被害人信任後,就以「家人生病需支付醫藥費」、「欠缺生活費」、「阿嬤開刀」等理由,誘騙被害人出資援助。
待被害人允諾出錢,再由台灣據點的車手載公關小姐至指定地點向被害人取款,大陸、台灣地區的集團成員分工合作,有多名男子受害。
法院一審審理認為,林男所組的詐欺集團是由多人縝密分工才能完成的集團性犯罪,審酌他先前已有詐欺、賭博等前科,竟與他人施用詐術詐財,依詐欺取財罪判處1年6月徒刑。
一審也判處集團其他成員7月至1年不等徒刑;高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