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師傅TDR回扣案 券商遭訴

2013年02月06日台灣
【新唐人2013年02月06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頂新集團委託永豐金證券發行「康師傅」台灣TDR並疑收受回扣案,北檢今天偵結,依證交法起訴證券公司總經理莊銘福等3人。

檢方認定,頂新集團董事長魏應交等9人,無刑事犯罪,處分不起訴。

台北地檢署指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查出,永豐金證券因與康師傅大股東簽約,將回台申請發行康師傅台灣存託憑證(TDR)掛牌;永豐金證券為了要支付回饋金和介紹費,以興櫃股票操盤賺取差價近8600萬元,涉犯證券交易法,全案函送檢調偵辦。

檢調在去年4月5日約談莊銘福等20多人並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訊後,將莊銘福、永豐金證券資本巿場事業處副總經理戴家偉、承銷業務部副總經理莊英明等人,以新台幣30萬元至4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檢方審酌莊銘福等3人無前科,素行尚佳,是為任職的永豐金證券履行商業承諾,維護公司利益,非為謀一己之私,手段雖不適法,動機尚非惡劣,且未使永豐金證券受損害。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認定莊、戴、莊等3人違反證交法的虛偽記載發行人應申報及公告的財務報告、虛偽記載發行人依法令製作的傳票等罪嫌,將3人起訴。

相關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