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13日訊】 (美國之音電) 編者按:這是何清漣為美國之音撰寫的《「新城鎮化」的難點》系列評論的第三篇。這篇特約評論不代表美國之音的觀點。
談到中國的城市化,不少人都將中國城市沒有出現貧民窟引以為傲,並以此作為中國專制政治優於印度民主制的主要論據。
中國剝奪了數億農村人口自由遷徙的權利
中國城市沒有「貧民窟」,其實並非中國的真實狀況。按照「貧民窟」一詞的定義,就是「以低於標準的住房和貧窮為特徵的人口稠密的城市區域」。如果中國按照京滬深廣等四大現代化櫥窗的標準衡量全中國,三、四線城市應該充斥著大量貧民窟。至於在少數大城市沒有形成「貧民窟」,這一虛榮後面隱藏的恰好是中國政府不尊重人權這一現實:為了保證城市的「乾淨」,犧牲了中國農民的自由遷徙權。
這一點,中國官員並非心中無數。2011年4月12日,在「中國-東盟城市交流與合作」研討會上,馬來西亞的代表對中國城市市容羨慕不已,通過翻譯不停地問中國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發展中心主任李鐵:「為甚麼你們的城市這麼乾淨?為甚麼你們的城市裡沒有貧民窟?」李鐵的回答還算實在:「作為政府的考慮,不希望在特大城市出現象巴西、印度等國的『貧民窟』現象」,並指出「農村人口不能自由的進城鎮落戶,意味著他們在城市只能就業,漂泊生活,卻不能獲得和城市居民一樣的公共服務」,承認「這種限制政策也抑制了中國經濟的發展,也妨礙了中國農村的發展」。
因為語言與國情的隔閡,東盟代表也許不知道,李鐵這幾句話後面的隱藏的事實很殘酷,為了保護城市的乾淨靚麗,中國政府用有形的區隔(如戶口制度),社會用無形的區隔(城市的高房價與高價格的公共服務)剝奪了高達數億人口的基本權利。
貧民窟現象是城市化的必然產物
貧民窟的出現及其消亡,其實體現了一個國家的國家能力由弱到強的過程。在工業化最早起步的歐美國家,在小農經濟逐步被消滅的過程中,大批農民湧進城市謀求生存,英、法、美都曾經有過貧民窟現象,恩格斯的名著《英國工人階級的狀況》,就是對英國倫敦東區貧民生活狀況的描繪,紐約的貧民窟也曾世界聞名。隨著英美兩國的國家能力增強,傳統意義上的貧民窟消失了,但也還存在著富人區與窮人區的區別。
拉美和東南亞國家是後發展國家,國家能力並未強大到解決本國的貧民居住問題,因此,貧民窟仍然是這些國家最嚴重的社會問題。這些國家的貧民窟之產生,原因與歐美國家差不多:大批農民失去土地、小農經濟破產,不得不遷移到都市,但都市並沒有為這些失地農民提供足夠就業空間,在都市鄉村化和鄉村都市化的雙向負面效果的作用下,大量失地農民滯留在城市邊緣,形成了窮人聚集的貧民窟。肯尼亞首都內羅畢、委內瑞拉首都加拉加斯、印度金融中心孟買以及印尼首都雅加達的貧民窟,世界聞名,全球皆知。
2003年10月,聯合國人居署發佈了一份重要報告——《貧民窟的挑戰》(The Challenge of Slums),指出貧民窟密佈於整個地球。貧民窟(slum)一般指窮人居住之所,聯合國人類居住規劃署將其定義為「以低標準和貧窮為基本特徵之高密度人口聚居區」。在 《2007年世界人口狀況報告》中,「貧民窟」用來代指許多類型的住房,包括可改良的住房,它與「棚戶區」、「非正規住區」、「棚戶住房」和「低收入社區」等可以互換使用。傳統上,貧民窟指曾一度有名望,但隨著先前的居民搬遷到城市中更新更好地區而衰落的居住區﹔如今,此詞還包括發展中地區城市中大量臨時居所。2008年,全球居住在城市中的人口數量第一次超過了農村居民數量,但其中三分之一的城市居民(約10億人)生活在貧民窟。聯合國預測,在今後25年內,貧民窟居民將會增長一倍。
中國的貧民窟居住者居世界之首
中國居住在貧民窟的人口有多少?中國官方不提供相應的統計數據。聯合國在《世界城市狀況報告2010-2011》(State of the World Cities 2010/2011 repor)中提到,從2000年至2010年,中國居住在貧民窟裡的人口比例從37.3 %降至28.2%﹔印度居住在貧民窟裡的人口則從1990年的 41.5% 降至 28.1% 。 這個報告的結論讓中國人沒有貧民窟的驕傲蕩然無存:按人口絕對數計算,中國居住在貧民窟裡的人口為3.84億,印度3.43億,中國比印度整整多出4100萬。
中國沒有形成東南亞或拉美式的貧民窟,表面上似乎是「成就」,但細究起來,卻並非中國的光榮,因為印度、巴西等國的貧民窟正好彰示了這些國家貧民的人權狀態優於中國。以印度為例,印度憲法規定:一切公民均享有在印度領土內自由遷徙的權利,不管他們在甚麼地方居住,在就業、子女教育、醫療等方面均享有與當地居民同等的權利﹔同時,印度法律還規定只要連續使用一塊土地30年,就自動獲得這塊土地的所有權。印度法律規定:只要政府沒有規定不能住,那就可以居住。因此,那些市中心等繁華地段, 海邊河邊方便生活的地段,那些屬於國家的公地,都被窮人佔作居住之地。
中國的城市經濟幾乎吸納了中國鄉村所有的資源,超過2.5億的農村人口不得不進城工作,其中約有2000萬據在城市從事撿垃圾等邊緣性職業。這麼多的農民進城,卻沒有在大中城市裡形成貧民窟,完全是政府權力過份強大,剝奪了這些人的基本生存權利。大部分男女青年進入工廠或者建築工地工作,居住在工廠的集體宿捨裡,往往是十幾個人擠住於狹小的空間裡,他們只能在春節期間回家,平時需要承受妻離子散的孤獨與歧視。國內已有討論,認為這種兩棲生活方式,比印度、巴西等國的貧民窟家庭擠住在狹小的空間裡更不人道。
那2000多萬進城撿垃圾的農民可能攜家帶口。他們租住城郊居民的房屋、地下室等,還有部分則見縫插針搭建窩棚等。各地政府在「清潔市容」的口號下,一發現窩棚等違章建築,就會出動城管予以拆除。這些「棚戶區」、「窩棚區」、「城中村」實際上就是貧民窟。此外,中國農村大部分地區由於資源、人口日漸空心化,無論是經濟功能還是文化功能正在迅速衰退,已經成為世界最大的「隱形貧民窟」。僅以教育為例,2012年11月,21世紀教育研究院發佈《農村教育佈局調整十年評價報告》,指出從2000年到2010年,在中國農村,平均每一天就要消失63所小學、30個教學點、3所初中,幾乎每過1小時,就要消失4所農村學校。教育的衰落對中國未來產生的消極影響,無論怎樣估計都不過分。
今年3月以後中國將全面推開「新城鎮化」。中國執政者千萬不要忘記,在這個過程中,中國城市的貧民窟現象不可避免,如何為貧民窟的居住者提供起碼的生活條件及平等的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不僅不是中國的恥辱,還標識著中國人權的進步。
何清漣為美國之音撰寫的其他評論文章,發表在何清漣美國之音博客。
談到中國的城市化,不少人都將中國城市沒有出現貧民窟引以為傲,並以此作為中國專制政治優於印度民主制的主要論據。
中國剝奪了數億農村人口自由遷徙的權利
中國城市沒有「貧民窟」,其實並非中國的真實狀況。按照「貧民窟」一詞的定義,就是「以低於標準的住房和貧窮為特徵的人口稠密的城市區域」。如果中國按照京滬深廣等四大現代化櫥窗的標準衡量全中國,三、四線城市應該充斥著大量貧民窟。至於在少數大城市沒有形成「貧民窟」,這一虛榮後面隱藏的恰好是中國政府不尊重人權這一現實:為了保證城市的「乾淨」,犧牲了中國農民的自由遷徙權。
這一點,中國官員並非心中無數。2011年4月12日,在「中國-東盟城市交流與合作」研討會上,馬來西亞的代表對中國城市市容羨慕不已,通過翻譯不停地問中國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發展中心主任李鐵:「為甚麼你們的城市這麼乾淨?為甚麼你們的城市裡沒有貧民窟?」李鐵的回答還算實在:「作為政府的考慮,不希望在特大城市出現象巴西、印度等國的『貧民窟』現象」,並指出「農村人口不能自由的進城鎮落戶,意味著他們在城市只能就業,漂泊生活,卻不能獲得和城市居民一樣的公共服務」,承認「這種限制政策也抑制了中國經濟的發展,也妨礙了中國農村的發展」。
因為語言與國情的隔閡,東盟代表也許不知道,李鐵這幾句話後面的隱藏的事實很殘酷,為了保護城市的乾淨靚麗,中國政府用有形的區隔(如戶口制度),社會用無形的區隔(城市的高房價與高價格的公共服務)剝奪了高達數億人口的基本權利。
貧民窟現象是城市化的必然產物
貧民窟的出現及其消亡,其實體現了一個國家的國家能力由弱到強的過程。在工業化最早起步的歐美國家,在小農經濟逐步被消滅的過程中,大批農民湧進城市謀求生存,英、法、美都曾經有過貧民窟現象,恩格斯的名著《英國工人階級的狀況》,就是對英國倫敦東區貧民生活狀況的描繪,紐約的貧民窟也曾世界聞名。隨著英美兩國的國家能力增強,傳統意義上的貧民窟消失了,但也還存在著富人區與窮人區的區別。
拉美和東南亞國家是後發展國家,國家能力並未強大到解決本國的貧民居住問題,因此,貧民窟仍然是這些國家最嚴重的社會問題。這些國家的貧民窟之產生,原因與歐美國家差不多:大批農民失去土地、小農經濟破產,不得不遷移到都市,但都市並沒有為這些失地農民提供足夠就業空間,在都市鄉村化和鄉村都市化的雙向負面效果的作用下,大量失地農民滯留在城市邊緣,形成了窮人聚集的貧民窟。肯尼亞首都內羅畢、委內瑞拉首都加拉加斯、印度金融中心孟買以及印尼首都雅加達的貧民窟,世界聞名,全球皆知。
2003年10月,聯合國人居署發佈了一份重要報告——《貧民窟的挑戰》(The Challenge of Slums),指出貧民窟密佈於整個地球。貧民窟(slum)一般指窮人居住之所,聯合國人類居住規劃署將其定義為「以低標準和貧窮為基本特徵之高密度人口聚居區」。在 《2007年世界人口狀況報告》中,「貧民窟」用來代指許多類型的住房,包括可改良的住房,它與「棚戶區」、「非正規住區」、「棚戶住房」和「低收入社區」等可以互換使用。傳統上,貧民窟指曾一度有名望,但隨著先前的居民搬遷到城市中更新更好地區而衰落的居住區﹔如今,此詞還包括發展中地區城市中大量臨時居所。2008年,全球居住在城市中的人口數量第一次超過了農村居民數量,但其中三分之一的城市居民(約10億人)生活在貧民窟。聯合國預測,在今後25年內,貧民窟居民將會增長一倍。
中國的貧民窟居住者居世界之首
中國居住在貧民窟的人口有多少?中國官方不提供相應的統計數據。聯合國在《世界城市狀況報告2010-2011》(State of the World Cities 2010/2011 repor)中提到,從2000年至2010年,中國居住在貧民窟裡的人口比例從37.3 %降至28.2%﹔印度居住在貧民窟裡的人口則從1990年的 41.5% 降至 28.1% 。 這個報告的結論讓中國人沒有貧民窟的驕傲蕩然無存:按人口絕對數計算,中國居住在貧民窟裡的人口為3.84億,印度3.43億,中國比印度整整多出4100萬。
中國沒有形成東南亞或拉美式的貧民窟,表面上似乎是「成就」,但細究起來,卻並非中國的光榮,因為印度、巴西等國的貧民窟正好彰示了這些國家貧民的人權狀態優於中國。以印度為例,印度憲法規定:一切公民均享有在印度領土內自由遷徙的權利,不管他們在甚麼地方居住,在就業、子女教育、醫療等方面均享有與當地居民同等的權利﹔同時,印度法律還規定只要連續使用一塊土地30年,就自動獲得這塊土地的所有權。印度法律規定:只要政府沒有規定不能住,那就可以居住。因此,那些市中心等繁華地段, 海邊河邊方便生活的地段,那些屬於國家的公地,都被窮人佔作居住之地。
中國的城市經濟幾乎吸納了中國鄉村所有的資源,超過2.5億的農村人口不得不進城工作,其中約有2000萬據在城市從事撿垃圾等邊緣性職業。這麼多的農民進城,卻沒有在大中城市裡形成貧民窟,完全是政府權力過份強大,剝奪了這些人的基本生存權利。大部分男女青年進入工廠或者建築工地工作,居住在工廠的集體宿捨裡,往往是十幾個人擠住於狹小的空間裡,他們只能在春節期間回家,平時需要承受妻離子散的孤獨與歧視。國內已有討論,認為這種兩棲生活方式,比印度、巴西等國的貧民窟家庭擠住在狹小的空間裡更不人道。
那2000多萬進城撿垃圾的農民可能攜家帶口。他們租住城郊居民的房屋、地下室等,還有部分則見縫插針搭建窩棚等。各地政府在「清潔市容」的口號下,一發現窩棚等違章建築,就會出動城管予以拆除。這些「棚戶區」、「窩棚區」、「城中村」實際上就是貧民窟。此外,中國農村大部分地區由於資源、人口日漸空心化,無論是經濟功能還是文化功能正在迅速衰退,已經成為世界最大的「隱形貧民窟」。僅以教育為例,2012年11月,21世紀教育研究院發佈《農村教育佈局調整十年評價報告》,指出從2000年到2010年,在中國農村,平均每一天就要消失63所小學、30個教學點、3所初中,幾乎每過1小時,就要消失4所農村學校。教育的衰落對中國未來產生的消極影響,無論怎樣估計都不過分。
今年3月以後中國將全面推開「新城鎮化」。中國執政者千萬不要忘記,在這個過程中,中國城市的貧民窟現象不可避免,如何為貧民窟的居住者提供起碼的生活條件及平等的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不僅不是中國的恥辱,還標識著中國人權的進步。
何清漣為美國之音撰寫的其他評論文章,發表在何清漣美國之音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