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日電)中研院發表「農業政策與科技研究建議書」中提及「老農津貼淪為選舉時之政治籌碼」。農委會說,今年會訂出較高的請領資格。
農業政策與科技研究建議書內文陳述,民國84年通過「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的目的是政府為了感念當時超過65歲,且是低收入的老農能「老有所養」,每個月發給老農津貼新台幣3000元,用來補償農民在民國40年代,因政府實施土地改革措施,並透過低糧價政策的犧牲與貢獻,而制訂的「暫行條例」。
文中還提及,在87年政府正在研擬實施「國民年金制度」,並將農民一併納入;換言之,老農津貼在國民年金制度通過實施後,將納入年金的給付項目而終止。該條例於96年7月立法通過,並於97年10月1日起公布施行。
中研院的建議書還說,但在各方壓力下,於97年7月立法院通過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農保與國保脫鉤,農民繼續加保農保。農、漁民如符合老農津貼請領資格,仍可繼續申領老農津貼,回到87年的局面。
農委會輔導處副處長周若男說,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3條規定的老農資格條件為年滿65歲,且參加農民健康保險6個月以上,或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的漁會甲類會員(會員年資合計6個月以上者)。依現況,每月可領取7000元老農津貼。
她指出,雖然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備詢時提出須加保6年以上,但實際作業仍在討論中,要延長投保期限到多久,還未確認,立法院是希望農委會今年訂出。
至於將農保納入國民年金保險的期程為何?她說,那更晚了,是預計今年下半年成立農業部以後的事。
農業政策與科技研究建議書內文陳述,民國84年通過「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的目的是政府為了感念當時超過65歲,且是低收入的老農能「老有所養」,每個月發給老農津貼新台幣3000元,用來補償農民在民國40年代,因政府實施土地改革措施,並透過低糧價政策的犧牲與貢獻,而制訂的「暫行條例」。
文中還提及,在87年政府正在研擬實施「國民年金制度」,並將農民一併納入;換言之,老農津貼在國民年金制度通過實施後,將納入年金的給付項目而終止。該條例於96年7月立法通過,並於97年10月1日起公布施行。
中研院的建議書還說,但在各方壓力下,於97年7月立法院通過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農保與國保脫鉤,農民繼續加保農保。農、漁民如符合老農津貼請領資格,仍可繼續申領老農津貼,回到87年的局面。
農委會輔導處副處長周若男說,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3條規定的老農資格條件為年滿65歲,且參加農民健康保險6個月以上,或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的漁會甲類會員(會員年資合計6個月以上者)。依現況,每月可領取7000元老農津貼。
她指出,雖然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備詢時提出須加保6年以上,但實際作業仍在討論中,要延長投保期限到多久,還未確認,立法院是希望農委會今年訂出。
至於將農保納入國民年金保險的期程為何?她說,那更晚了,是預計今年下半年成立農業部以後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