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03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3日電)彭姓男子去年不滿行車糾紛,拿鏟子刮花對方車子、敲壞車尾燈,還留言嗆聲恐嚇。台北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判處拘役80日。
法院判決指出,彭姓男子因行車糾紛而心生不滿,去年到台北市信義區某停車場拿鏟子刮倪姓男子車子,還敲壞左右後照鏡和車尾燈,又在擋風玻璃留下字條嗆聲,「別人的車也不要亂摸,小心下次受傷是你」。
車主發現後嚇得報警,檢警調閱現場監視錄影後,拘提彭男到案。法院審理時,彭男坦承犯行,但不願賠償車主損失,法院審酌他犯後態度尚可,依恐嚇危害安全罪、毀損器物罪,判處拘役8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彭姓男子因行車糾紛而心生不滿,去年到台北市信義區某停車場拿鏟子刮倪姓男子車子,還敲壞左右後照鏡和車尾燈,又在擋風玻璃留下字條嗆聲,「別人的車也不要亂摸,小心下次受傷是你」。
車主發現後嚇得報警,檢警調閱現場監視錄影後,拘提彭男到案。法院審理時,彭男坦承犯行,但不願賠償車主損失,法院審酌他犯後態度尚可,依恐嚇危害安全罪、毀損器物罪,判處拘役8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