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檢察官皮夾 替代役男遭訴

2013年03月06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3月06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台北6日電)在台北地檢署服替代役的王姓男子,涉嫌趁檢察官開庭時,3度偷竊3名檢察官皮夾,共竊得6000元。檢方偵查後,起訴王男。

台北地檢署今天公布的起訴書指出,21歲的王男,涉嫌在今年1月9日和15日上午,兩度趁檢察官到法院開庭,見辦公室內無人,竊取2名檢察官共新台幣4000元。

檢察官回到辦公室後,發現皮夾裡的錢疑似短少,懷疑有小偷上門,有檢察官當時發覺一名替代役男沒有公文要送,但卻徘徊在辦公室門口,並不時往辦公室裡頭查看,檢方於是決定實施「陷阱偵查」。

起訴書指出,檢方在17日上午,先通知其他檢察官將辦公室淨空,並在皮夾內放入3000元現金,且將紙鈔先影印,之後再以天花板需要維修為由,請王男前來修繕。

另外,檢方並指派檢察事務官在資訊室觀看走廊監視畫面,待王男修繕完畢,從辦公室離開後,隨即查看皮夾剩餘金額;檢方表示,當時只剩下1000元。主任檢察官蔡興華確認確實短少2000元,隨即請法警以現行犯將他逮捕。

王男一開始否認犯行,但檢方出示影印紙鈔號碼後,他才坦承偷3名檢察官共6000元。檢方偵查後,依竊盜罪起訴王男,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