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陳玉珍 特偵求處最嚴厲刑

2013年03月08日時政
【新唐人2013年03月08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特偵組今天依貪汙、行賄、洗錢等罪起訴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檢舉人施永華及共犯郭學廉,建請法院對陳從重量處最嚴厲之刑。

此外,特偵組追究前板橋地檢署檢察長楊森土失職部分,認定楊森土對署內重要幹部疏於監督考核,使陳玉珍得以藉由「後案併前案」的分案規定,獨攬電玩業者施永華的案件,又未依規定審慎核閱逾期未結案件報告等,因而未能及早發覺陳玉珍的異常狀態,將報請法務部審核後函請監察院審查。

特偵組新聞稿指出,檢方歷經2年的偵查後,認定陳玉珍所涉貪瀆等犯行事證明確,且她的職階甚高,包庇賭博長達6年8月之久,橫跨一、二審,收賄次數81次,收賄總金額高達新台幣2325萬元。陳玉珍收錢後利用多個人頭洗錢,並用於買賣房產及股票等。

特偵組說,這是歷年來司法官貪瀆案件的最高額,震驚社會,不僅嚴重傷害檢察機關的聲譽,尤其破壞整體司法的公信力深且鉅,案情特殊重大。

特偵組表示,同案被告施永華所涉賭博及行賄等罪,郭學廉則涉及幫陳玉珍洗錢,施、郭兩人犯行與陳玉珍貪汙案為相牽連案件,為兼顧訴訟經濟,經檢察總長黃世銘核定為特偵組管轄案件,今天起訴3人。

其中,陳玉珍部分,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最嚴厲之刑,等同無期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以期有效懲儆並資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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