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仲介違法賺差價 詐欺罪起訴

2013年03月08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3月08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8日電)台中林姓男子委託仲介售地,仲介公司鍾姓店長及謝姓女業務員斡旋,詐稱簽約價金內含服務費,騙取59萬元,遭依詐欺罪起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林男將台中市北屯區2筆共100餘坪土地,委託某仲介公司販售,並約定不向林男收取仲介服務費。

鍾男是某仲介分公司店長、謝女是業務員,與有意購買買方斡旋後,買方願以新台幣3548萬元價金購買土地,並另支付仲介服務費35萬元。

鍾男與謝女則向林男詐稱,買方僅願以3489萬元購買,林男同意成交。雙方簽約時,仲介公司刻意隔離買賣雙方,並向林男指稱,合約簽立的成交總價3548萬元,內含買方需支付的仲介服務費59萬元,順利詐取價差。

買賣雙方達成交易,因林男與買方親戚認識,事後雙方相識閒聊,林男得知買方已另付服務費,才知受騙。

台中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鍾男、謝女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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