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2日訊】(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2日電)監察院今天表示,國內交通事故現場處理、調查蒐證、鑑定等問題引發民怨,提案通過糾正交通部、內政部與警政署等機關。
監察院下午召開交通及採購、內政及少數民族聯席委員會,通過監察委員林鉅鋃、程仁宏提出的調查報告、以及提案糾正交通部、內政部和內政部警政署。
新聞稿指出,民國100年及101年分別發生45.1萬件、46.9萬件交通事故,每年都導致超過30萬人受傷,根據警政署統計,24小時內致死也分別有2117人與2040人。
監察院表示,沒有導致傷亡的交通事故,僅涉及保險、財產損失賠償等民事問題,導致傷亡的事故還涉及刑事責任,如果因為公共設施的設置或管理有欠缺所導致的事故,還會衍生國家賠償問題。
但當事人及司法機關經常委託鑑定機關、大學等專家學者,以科學方法鑑定肇事原因及肇事責任,常因為鑑定結果不一,遭質疑正確性,而導致纏訟多年,影響人民權益很大。
程仁宏受訪時表示,交通事故肇事鑑定品質不理想,已經造成很多民怨,因此才會提出並通過糾正案。
林鉅鋃、程仁宏調查發現,交通部主管的道路交通事故鑑定機關,以及相關鑑定作業的組織及法制面並不健全,人事結構嚴重損及鑑定品質,經費拮據、運作困難,鑑定意見書常缺乏因果論證,導致爭執及纏訟,警察機關在交通事故處理又有測繪、蒐證不確實等缺失,至今都沒有確實改善。
監察院因此通過監委提案,糾正交通部、內政部與警政署等機關。
監察院下午召開交通及採購、內政及少數民族聯席委員會,通過監察委員林鉅鋃、程仁宏提出的調查報告、以及提案糾正交通部、內政部和內政部警政署。
新聞稿指出,民國100年及101年分別發生45.1萬件、46.9萬件交通事故,每年都導致超過30萬人受傷,根據警政署統計,24小時內致死也分別有2117人與2040人。
監察院表示,沒有導致傷亡的交通事故,僅涉及保險、財產損失賠償等民事問題,導致傷亡的事故還涉及刑事責任,如果因為公共設施的設置或管理有欠缺所導致的事故,還會衍生國家賠償問題。
但當事人及司法機關經常委託鑑定機關、大學等專家學者,以科學方法鑑定肇事原因及肇事責任,常因為鑑定結果不一,遭質疑正確性,而導致纏訟多年,影響人民權益很大。
程仁宏受訪時表示,交通事故肇事鑑定品質不理想,已經造成很多民怨,因此才會提出並通過糾正案。
林鉅鋃、程仁宏調查發現,交通部主管的道路交通事故鑑定機關,以及相關鑑定作業的組織及法制面並不健全,人事結構嚴重損及鑑定品質,經費拮據、運作困難,鑑定意見書常缺乏因果論證,導致爭執及纏訟,警察機關在交通事故處理又有測繪、蒐證不確實等缺失,至今都沒有確實改善。
監察院因此通過監委提案,糾正交通部、內政部與警政署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