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匿公文入監 葉盛茂喊冤

2013年03月12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3月12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台北12日電)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因隱匿公文罪被判1年4月定讞,並在今天發監執行。他發表聲明稿說,「朗朗乾坤,我心可鑑」,以示清白。

聲明稿指出,他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遭受不公平待遇,法院不僅訴外裁判,並強加「圖利」罪名,且藉此重罪將他羈押到上訴高院,仍不許交保,所幸最後已獲判決無罪確定,還他清白。

另外,葉盛茂指出,法院應依法與前案定合併執行刑,未料,高院火速一日裁定,讓他喪失陳述意見的機會,葉盛茂並提出抗告,希望能裁定程序確定後,再入獄服刑,但未獲准。

葉盛茂在聲明稿最後感慨,刑事執行的緩急因人而異,對他來說並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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