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稅 可望調降

2013年03月13日財經
【新唐人2013年03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3日電)金融賦稅專案小組形成共識,期貨交易稅從10萬分之4降到10萬分之2,並在民國104年底視實際效應檢討;並同意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承銷、投資海外公司債免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行政院政務委員薛琦召集金融賦稅專案小組,討論金融賦稅議題,並達成2大共識。

第一是將股價類期貨契約的期貨交易稅徵收由10萬分之4調降到10萬分之2,並且在104年底檢視實際效應,是否再進行調整稅率。

其次,OBU承銷或者投資本國公司發行的海外公司債,所取得的利息,原本要課徵15%的營利事業所得稅,金管會也建請財政部解釋,適用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予以免徵。

金管會表示,現在OBU主要的業務還是在同業拆借及授信案件,若可以承銷、買賣國內企業所發行的海外公司債,比照買賣境外的外幣有價證券利息予以免課營利事業所得,業務將可以更蓬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