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謝依涵犯罪嫌疑重大

2013年03月14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3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4日電)八裡雙屍案被告、咖啡店女店長謝依涵遭羈押禁見,她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她犯罪嫌疑重大,駁回抗告。

根據高院裁定,謝依涵於警詢時及偵查中自白犯案,並分擔部分行為,與證人所稱謝女於案發當晚出現諸多異狀的情形相符,有監視錄影畫面可佐證,也與被害人經解剖鑑定後發現的死亡原因相符。

此外,謝女案發後變裝至銀行盜領被害人張翠萍存款,與警方在她住處內查扣的物品相符,高院認為謝依涵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

高院指出,謝依涵於原審羈押訊問時,翻供否認犯罪,其他同案被告也一再否認犯案。其中,同案被告呂炳宏、鍾典峰對案發當晚行蹤的供述,與卷內通聯紀錄不符,鍾典峰更列出如何應付檢警詢問的雜記,通訊監察譯文也顯示呂炳宏也一再要求謝依涵詳列類似筆記,認定被告有勾串共犯之虞。

高院認為,原審依卷內客觀事證,認為謝女涉犯殺人罪嫌重大,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3款所定的羈押原因,且有羈押必要,裁定她羈押禁見,並無違誤,駁回謝女抗告。

實踐大學副教授張翠萍與丈夫陳進福在2月間失蹤後,兩人的屍體先後在呂炳宏、謝依涵所經營的咖啡館附近淡水河畔的紅樹林被尋獲。

檢警認為呂、謝及歐石城、鍾典峰涉犯殺人罪嫌重大,有串證及滅證之虞,6日向士林地院聲押禁見。士林地院7日裁定謝女收押禁見;諭令呂、歐、鍾分別以新台幣300萬元、50萬元、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