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19日電)分別擔任誠曜公司監察人及前負責人的林姓兄弟,涉嫌積欠稅捐逾2億元,並把公司資產挪為私用,法院裁定將兩人管收。
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民事裁定書指出,誠曜資產股份有限公司在民國96年2月間,以逾新台幣11億元價格,出售位在新北市深坑區的會館,但扣除支付仲介費、過戶費及其他購置生財器具營運等費用後,還有3億元去向不明。
案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積極調查後,發現誠曜公司有近上億元款項,分別流入公司清算人、股東、其他監察人及林姓兄弟檔等人帳戶。
新北分署認定林姓兄弟故意不履行繳稅義務,且有隱匿和處分財產情事,因此向法院聲請將兩人管收。
林姓兄弟在開庭時都辯稱,公司業務實際上是由長輩負責,兩人在公司只是掛名;法官認定,負責人和監察人就應負最終法律責任,裁定將林姓兄弟管收。
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民事裁定書指出,誠曜資產股份有限公司在民國96年2月間,以逾新台幣11億元價格,出售位在新北市深坑區的會館,但扣除支付仲介費、過戶費及其他購置生財器具營運等費用後,還有3億元去向不明。
案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積極調查後,發現誠曜公司有近上億元款項,分別流入公司清算人、股東、其他監察人及林姓兄弟檔等人帳戶。
新北分署認定林姓兄弟故意不履行繳稅義務,且有隱匿和處分財產情事,因此向法院聲請將兩人管收。
林姓兄弟在開庭時都辯稱,公司業務實際上是由長輩負責,兩人在公司只是掛名;法官認定,負責人和監察人就應負最終法律責任,裁定將林姓兄弟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