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線破損害人被電擊 男子起訴

2013年03月25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3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5日電)苗栗縣李姓男子架設遮雨棚損及電線,導致建築工人搬運鋼筋時碰觸遭電擊成植物人,男子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嫌提起公訴。

李姓男子以架設遮雨棚為業,民國100年5月間前往苗栗縣竹南鎮天文裡一處葉姓民宅施作遮雨棚,為求支撐,以電鑽鑿洞時,不慎傷及屋柱內裝有配電線的PVC管及部分電線,導致部分電力沿著遮雨棚、屋柱洩漏至民宅旁空地。

起訴書指出,李男施工時,電鑽鑽頭摩擦屋柱水泥產生火星,與電線內的電流點燃PVC管內殘餘空氣,曾引發小爆炸,但李男並未告知屋主有漏電可能。

事隔4個多月後,有建商收購空地準備興建住宅,盧姓綁鐵工人到場備料時,因鋼筋頂端觸及葉宅遮雨棚,電流瞬間傳導進盧姓工人體內,當場休克送醫,急救後雖恢復呼吸心跳,卻成為植物人。

意外發生時,盧男突然倒地不起,有其他工人觸摸鋼筋「感覺有電」,懷疑遭電擊,但工地接用的臨時電都已關閉,且盧男身上也沒有明顯電擊傷口,工地包商一度納悶到底「電從哪裡來」。

案經盧男家屬訴請偵辦,檢警重回現場履勘,會同台電人員測量電阻,找到電流異常處,再抽取出電線,發現電線有破損,且比對破損位置就在李男架設遮雨棚鑽孔固定螺絲處。

檢方認為李男身為專業工匠,施工前未詢問民宅電力配線位置,發現鑿穿、聽到爆炸聲時也卻未採取任何安全防護措施,導致漏電造成盧姓男子遭電擊,偵查終結將他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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