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7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7日電)經建會主委管中閔今天說,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將打造友善租稅環境,包括台商所得匯回示範區進行實質投資免稅。
行政院政務會談由院長江宜樺拍板「自由經濟示範區方案」,經建會主委管中閔、財政部長張盛和等人對外說明。
管中閔說,自由經濟示範區推動措施包括打造友善租稅環境,吸引台商及外商加強投資,協助企業取得專利及技術,鼓勵外籍專業人士來台工作。
管中閔指出,台商所得匯回示範區進行實質投資免稅;區內事業海外盈餘匯入示範區進行實質投資免稅;外商提供區內事業欠缺但亟需的專利及技術授權(或讓與)的所得免稅;外(陸)籍專業人士免申報海外來源所得;外(陸)籍專業人士工作(商務居留)前3年的薪資所得,以半數計入綜合所得總額。
張盛和說,白領人才的薪資所得前3年減半,例如年薪新台幣1000萬元,前3年所得稅申報額為500萬元,但還是照40%的稅率申報。
另外,管中閔說,鼓勵企業投入研發,區內事業投資高度創新研究發展支出金額15%限度內,3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但不超過各該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的30%。
管中閔說,鼓勵跨國企業來台設立區域營運總部,具相當規模的跨國企業設立區域營運總部,並新增投資或創造就業達一定標準者,總部設立3年內,自國外關係企業取得的管理服務、權利金、投資收益等,匯入台灣實質投資可享營所稅10%的優惠;張盛和說,營所稅現在是17%,降到10%,等於是享受7%的減免。
張盛和並強調,所謂的「實質投資」,不能把資金拿來買土地、炒作土地或買股票,是要設廠、增僱一定的員工,相關標準將來會在特別條例訂定,給予一次性的免稅。
張盛和並說,租稅優惠有些是一次性的、有些是優惠3年,是針對自由經濟示範區初期給予租稅優惠;另外,是對新企業、而不是對既有的產業租稅優惠,也就是引進外國的實質投資,這是把餅做大的概念,會增加稅收。
行政院政務會談由院長江宜樺拍板「自由經濟示範區方案」,經建會主委管中閔、財政部長張盛和等人對外說明。
管中閔說,自由經濟示範區推動措施包括打造友善租稅環境,吸引台商及外商加強投資,協助企業取得專利及技術,鼓勵外籍專業人士來台工作。
管中閔指出,台商所得匯回示範區進行實質投資免稅;區內事業海外盈餘匯入示範區進行實質投資免稅;外商提供區內事業欠缺但亟需的專利及技術授權(或讓與)的所得免稅;外(陸)籍專業人士免申報海外來源所得;外(陸)籍專業人士工作(商務居留)前3年的薪資所得,以半數計入綜合所得總額。
張盛和說,白領人才的薪資所得前3年減半,例如年薪新台幣1000萬元,前3年所得稅申報額為500萬元,但還是照40%的稅率申報。
另外,管中閔說,鼓勵企業投入研發,區內事業投資高度創新研究發展支出金額15%限度內,3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但不超過各該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的30%。
管中閔說,鼓勵跨國企業來台設立區域營運總部,具相當規模的跨國企業設立區域營運總部,並新增投資或創造就業達一定標準者,總部設立3年內,自國外關係企業取得的管理服務、權利金、投資收益等,匯入台灣實質投資可享營所稅10%的優惠;張盛和說,營所稅現在是17%,降到10%,等於是享受7%的減免。
張盛和並強調,所謂的「實質投資」,不能把資金拿來買土地、炒作土地或買股票,是要設廠、增僱一定的員工,相關標準將來會在特別條例訂定,給予一次性的免稅。
張盛和並說,租稅優惠有些是一次性的、有些是優惠3年,是針對自由經濟示範區初期給予租稅優惠;另外,是對新企業、而不是對既有的產業租稅優惠,也就是引進外國的實質投資,這是把餅做大的概念,會增加稅收。